
年方十八的泸州女子遭遇网络激情,与网恋“男友”网聊甚欢,不惜丢掉工作,千里迢迢从广东来到达州与“男友”见面。孰料,隐瞒劳释人员身份的“男友”心怀叵测,竟采用诱骗或暴力殴打等方式,组织、强迫“女友”与另两名年轻女子一起从事卖淫活动。近日,达县公安局迅速出击,很快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,同时将3名被迫卖淫的受害女子成功营救。
3月29日中午12时许,一名年轻女子急匆匆地赶到达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报案称,她名叫李红(化名),今年18岁,泸州市人,被3名青年男子强迫在达县南城的一家Y发廊内从事卖淫活动。
接到报案后,治安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展开调查。民警调查获悉,李红来达州前在广东省打工,今年3月,她在网上聊天时,认识了一个叫陈某的青年男子,与陈某很“谈”得来,相互之间感觉不错。不久,陈某就提出要与李红耍朋友,并要求与她见面,邀请她到达县来玩耍。遭遇网络激情的李红遂立即丢下手头的工作,迫不及待地从广东赶到达城与陈某见面。
李红与陈某一起玩耍了几天后,陈某就和另两名青年男子李某、黄某某强迫李红在达县南外新汽车站对面“纤纤发廊”里卖淫,同时,陈某、李某、黄某某三人还组织另两名女子张某某(15岁)、李某某(21岁)在发廊内从事卖淫活动。
获此情况,达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决定立即采取营救和抓捕行动,并组织10余民警前往达县南城周密布控。当天下午3时许,治安大队民警同时采取行动,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达县南城“纤纤发廊”里将陈某、黄某某、李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,同时,将另两名被诱骗或被逼卖淫的女子张某某、李某某成功营救。
经警方询问,犯罪嫌疑人陈某(男,20岁,达县麻柳镇15村人,劳释人员)、黄某某(男,20岁,达县麻柳镇沙河村人,劳释人员)、李杰(男,18岁,达县麻柳镇11村人)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经查,陈某、黄某某二人曾于2005年因抢劫罪被判刑入狱,今年春节前后才刑满获释。警方初步查明,今年3月22日以来,3名犯罪嫌疑人以南外新汽车站对面的“纤纤发廊”为据点,强迫、组织李红、张某某、李某某3人从事卖淫活动,共获利2000余元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陈某、黄某某、李某三人已被达县公安局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。 |